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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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指导单位:
中国电子商会
中国电子学会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主办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承办单位: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国信世纪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北京国信长天科技有限公司

赛区组委会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010-68208661
      010-68208664
传真:010-68208666
E-Mail:hj@ncie.gov.cn


 
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最新动态

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实施办法

一、概况

1.1 大赛背景和宗旨

    为推动应用电子技术的发展,促进大中专院校教学改革,向电子行业输送具有创新能力和系统设计能力的高端人 才及具有熟练职业技能的基础人才,提升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特举办“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 ”,大赛包括两个比赛项目,即“单片机设计与开发”和“电子组装、调试与开发”。

    该大赛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的大中专学生学科竞赛,是面向大学生及中专生的群众性科技活动。该大赛的成功 举办,将有力推动学校电子与信息类学科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的改革;有助于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意识和能力;有助于学生工程实践素质的培养,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促进电子相关专业学生就业。

1.2 大赛特色

    立足行业,结合实际,实战演练,促进就业。

    政府、企业、协会联手构筑的人才培养、选拔平台。

    预赛广泛参与,决赛重点选拔。

    以赛促学,竞赛内容基于所学专业知识。

    以个人为单位,现场比拼,公正公平。

    所有参赛选手均可到中国IT人才网进行免费职业素质评测。

1.3 大赛规模和周期

1、 大赛为全国性大赛,覆盖全国各省市;原则上在各省市设立分赛区。

2、 大赛分为选拔赛和总决赛。3月开始报名,5月—9月分赛区开展选拔赛,10月—11月总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织

2.1 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中国电子商会

              中国电子学会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

    主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承办单位: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国信世纪人才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2.2 委员会

    “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主办,负责领导全国范围内的大赛工作。 为保证大赛顺利开展,特组建全国及各赛区大赛组织委员会和分赛区组委会。

(1)全国组委会:

    主  任:曲维枝(国务院参事、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

            俞忠钰(原电子工业部总工程师)

            薛明扬(上海市教委主任)

    副主任:刘玉珍(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顾问)

            许金寿(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王  宁(中国电子商会常务副会长)

            刘明亮(中国电子学会副秘书长)

            王希征(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郭天成(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党委书记)

    秘书长:李建伟(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开发处处长)

    副秘书长:彭大海、刘南平、陶亚雄

(2)分赛区组委会

    大赛在报名比较集中的省区设立分赛区组委会,分赛区组委会在全国组委会的管理和指导下,负责分赛区竞赛的 组织工作。

1)分赛区设立

    大赛计划在报名人数比较集中的省级行政区域设立分赛区,符合报名要求但所在省区没有设立分赛区的考生,由 大赛全国组委会指定参加相邻省区选拔赛或者参加北京赛区的选拔赛。

    分赛区的设立既考虑报名人数,又要考虑区域的地理分布。原则上,东北、华北、华中、华东、华南、西南、西 北地区均应有赛区设置; 分赛区的设立由全国组委会确认,每年大赛开始前进行审核确认。

2)分赛区组委会

    全国组委会在拟设定分赛区的区域成立分赛区组委会,分赛区组委会以与全国组委会签约的学校或者学校相关院 系为主体成立,要求签约学校必须是有实力、有声望,对于组织当年分赛区竞赛有很大的积极性。

    分赛区组委会常设于签约学校,负责分赛区大赛宣传、报名统计、选拔赛评阅、评奖以及颁奖工作。分赛区组委 会负责监督各学校考点严格按照大赛章程、实施办法及《“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规则与赛场纪律》组织竞赛。

三、大赛管理

3.1 宣传

(1)宣传规范

    第一:任何分赛区组委会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宣传与本次大赛无关的信息。

    第二:分赛区组委会进行的与大赛相关宣传活动内容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审批。

    第三:不得随意泄露参赛学生或者教师的个人资料及信息。

    第四:不得以大赛组委会的名义进行与大赛无关的活动。

    第五: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2)宣传形式

    为更好的宣传、推广此次大赛,大赛组委会和各分赛区组委会应积极发挥宣传组织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平面、 电视等媒体,采用网站宣传、新闻发布会、媒体报道、海报、条幅、宣传单页、电子邮件、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有效开展大赛宣传工作。

(3)宣传材料:

    统一: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大赛章程、文件、海报、条幅等。

    特色:鼓励各分赛区根据地方特色自主设计海报、单页等宣传品,内容须向大赛组委会申报,批准后才可对外宣 传。

(4)网站建设:

    大赛设立官方网站即时、有效发布大赛相关信息。

    大赛官方网址:www.miit-netc.org

    中心官方网址:www.miitec.org.cn

3.2 报名

(1)报名条件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及高等专科学生(以报名时状态为准)均有资格报名参加 “单片机设计与开发大赛”。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以报名时状态为准)均有资格报名参加“电子组装、调试与开发大赛”, 大赛分大学组(含本科和高职)和中职组。

(2)报名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参加各单项大赛人数不少于10人,不多于100人。

    各参赛学校需为各单项大赛至少配备一名指导教师。

(3)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03-01开始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分赛区组委会确定。

    报名地点:学校所在地分赛区组委会

    学校所在地未设立分赛区的,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报名,大赛组委会统一协调。

(4)报名材料:

    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2寸照片2张。

    报名表需加盖校方或院系公章。

(5)报名及参赛费用

    单项大赛选拔赛报名费为每人200元,总决赛不再另收竞赛相关费用;

    选手及指导老师在选拔赛、总决赛期间发生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费用自理;

    报名费由各分赛区组委会收取。

(6)组织工作:

    各分赛区组委会需设立报名处,负责报名组织工作,明确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核对报名表及身份证、学生证信息,确认有效后盖章确认。

    为每位参赛选手发放中国IT人才网职业素质评测注册码,鼓励学生选拔赛前先做职业素质评测,纸质评测报告在 选拔赛结束后统一发放。

3.3 选拔赛管理

(1)试题组织

    大赛选拔赛采用统一命题、分赛区比赛的组织方式。考核内容:基础理论和实践动手能力。

    大赛题目应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并考虑到目前教学的基本内容和新技术的应用趋势,同时还应对教学内容 和课程体系改革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题目的难易程度,既应使一般参赛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优秀学生有发挥与创新的余地。

    由全国大赛命题专家组统一命题。

    由专家指导委员会审题组专家对所有备选题目进行审核,指定审核标准,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性,所有审题 、筛选过程必须保密,在选拔赛前10天最终确定选拔赛题目。

(2)竞赛方式及时间

    大赛选拔赛采用分赛区比赛的组织方式。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大赛,按时开赛,准时交卷。

    大赛采用封闭集中的组织方式进行。比赛期间,考生需独立完成比赛任务,所需设备、元器件、技术资料,均由 大赛组委会提供。

    竞赛时间:

    5月——9月

    选拔赛具体时间由各分赛区组委会确定。

    竞赛地点:各分赛区指定学校考点

(3)竞赛内容

    单片机设计与开发大赛:以单片机应用设计为主,涉及模拟电路、数字电路、高频电路、传感器、可编程器件等 内容。

    电子组装、调试与开发大赛:以电子电路的组装、调试、简单设计为主,内容涉及模拟电路、数字电路、高频电 路、传感器、单片机等。该项大赛分大学生组和中专学生组。

(4)选拔赛流程管理

    为保证大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赛区及其指定赛场应严格遵守全国大赛组委会颁布的《“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 与技能大赛”规则与赛场纪律》。比赛期间,各赛区须组织人员巡视,严格执行赛场巡视制度。

(5)试题评审

    选拔赛的评审工作由赛区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中须严格遵守大赛全国专家组制定的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 以此标准为基础制定各赛区的评分标准及测试细则,并上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备案,以备全国评审时参考。

    每个评审组应至少由三位赛区评审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评审员若干,组长负主要责任,每位评审 专家的原始评分及评审记录须交由大赛组委会保存。

    评审工作统一在大赛评审中心进行。

    公示所有获奖名单并启动监督反馈制度。

(6)颁奖

    由分赛区组委会负责赛区内获奖证书、铜牌的发放。

3.4总决赛管理

(1)总决赛资格确认

    选拔赛结果公示及监督反馈期结束后确认最终入围总决赛选手名单。

    大赛组委会向入围选手及所在学校发送书面确认信。

    选手在10月1日之前将确认回执传真至大赛组委会。

    发放总决赛参赛证、统一参赛服、参赛须知。

(2)总决赛试题组织

    大赛总决赛采用统一命题、集中考试的组织方式。

    大赛题目应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并考虑到目前教学的基本内容和新技术的应用趋势,同时还应对教学内容 和课程体系改革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题目的难易程度,既应使一般参赛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优秀学生有发挥与创新的余地。

    总决赛由全国大赛命题专家组统一命题。

    由专家指导委员会审题组专家对所有备选题目进行审核,指定审核标准,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性,所有审题 、筛选过程必须保密,在总决赛前10天最终确定选拔赛题目。

(3)总决赛竞赛方式及时间

    大赛总决赛采用集中比赛的组织方式。参赛学生必须按统一时间参加大赛,按时开赛,准时交卷。

    比赛期间,考生需独立完成比赛任务,所需设备、元器件、技术资料,均由大赛组委会提供。

    竞赛时间:11月中下旬

    竞赛地点:上海

(4)试题评审

    总决赛评审工作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中须严格遵守大赛全国专家组制定的统一评分及测试标准。

    评审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评审员若干,组长负主要责任,每位评审专家的原始评分及评审记录须交由大赛 组委会保存。

    总决赛评审结果上报大赛组委会时,须同时提交含评审组每位评审专家签字的各项详细原始测试数据及评分记录 ,否则其评审结果无效。

    评审地点在大赛上海评审中心进行。

(5)颁奖仪式

    颁奖仪式于总决赛结束后第2天在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举行。

四、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

4.1选拔赛

(1)参赛选手奖

    各分赛区选拔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

    所有获奖选手均可获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及大赛指导单位联合办法的获奖证书,优 胜奖获奖比例为实际参赛人数的40%。

    选拔赛一、二等奖的选手,将直接获得参加全国总决赛的资格。

(2)指导教师奖

    选拔赛中获奖的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得“2009天华杯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3)参赛学校奖

    参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经审批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将获“2009天华杯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XX 赛区)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参赛选手成绩优异、经审批符合相关条件学校,将获“2009天华杯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XX赛区) 优胜学校”称号。

4.2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奖金总额70万人民币,分别按参赛项目和成绩,设置特、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教师和组织单 位将分别按其参赛项目获得相应证书和奖励。其中:

(1)参赛选手奖

“单片机设计与开发”大赛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0元;

    一等奖6名:奖金10000元/人;

    二等奖16名:奖金3000元/人;

    三等奖60名:奖金1000元/人。

“电子组装、调试与开发”大赛(A组)

    特等奖1名:奖金50000元;

    一等奖3名:奖金10000元/人;

    二等奖8名:奖金3000元/人;

    三等奖30名:奖金1000元/人。

“电子组装、调试与开发”大赛(B组)

    特等奖1名:奖金50000元;

    一等奖3名:奖金10000元/人;

    二等奖8名:奖金3000元/人;

    三等奖30名:奖金1000元/人。

(2)指导教师奖

    所有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均可获得“2009天华杯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特等奖选手指导教师:奖金5000元/人;

    一等奖选手指导教师:奖金2000元/人;

    二等奖选手指导教师:奖金1000元/人。

(3)参赛学校奖

    参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经审批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获“2009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优秀组织单位 ”称号;

    参赛选手成绩优异、经审批符合相关条件的学校获“2009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开发大赛优胜学校”称号。

4.3 监督反馈

    为保证大赛的公正、公正,对全国总决赛和各赛区选拔赛的初步评审结果执行监督反馈制度。投诉反馈期自公布 评审初步结果之日起,为期5天,过期不再受理。

    投诉反馈期间,各赛区大赛组委会和全国大赛组委会将受理有关违反大赛比赛章程、规则和纪律的行为等。投诉 和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个人提出的异议,须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并附有本人亲笔签名;由单位提出的异议,须 注明单位指定联系人的姓名、通信地址、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赛区大赛组委会和全国大赛组委会须对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严格保密。

五、大赛经费

5.1 报名以及参赛费用

    单项大赛报名费每人200元,总决赛不再另收报名费。

    选手及指导老师在选拔赛、总决赛期间发生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费用自理;

5.2 商务资助

    全国和各赛区大赛组委会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资助。资助费用或物品统一由大赛组委会管理,用于大赛组织工 作。

    各分赛区的选拔赛若需冠名,需事先经大赛组委会批准,原则上可以“XXXX年XXX杯‘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设计与 技能大赛’XX赛区”字样出现。

主办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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